(一)若作为犯罪嫌疑人一方,应积极争取从轻或减轻情节,如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案发后尽快退赃退赔,真诚向被害人道歉以争取谅解;若有机会,还可以通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方式立功。
(二)若作为被害人一方,要及时收集与诈骗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协助警方破案;同时,在犯罪嫌疑人有退赃意愿时,可与其协商赔偿事宜,若其积极赔偿,可考虑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