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离婚后物业费是否为共同债务,先看房屋性质。若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前因共同生活、居住产生的物业费,通常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二)若双方对物业费分担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但不能用约定对抗善意债权人。
(三)离婚后,房产明确归一方,之后产生的物业费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