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判断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涉嫌挪用资金罪),还是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罪)。
(二)收集证据。收集财务账目、资金流向凭证、银行交易记录等,以此证明资金被挪用的情况。
(三)报案。前往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交书面报案材料和收集到的证据,并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挪用时间、金额、方式等。
(四)关注立案结果。公安机关会审查报案,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其管辖,会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轻微无需追责,会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若不服,可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