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是被告,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诉讼,且债务人参加诉讼有助于法院处理代位权诉讼。
法律解析:
在代位权诉讼里,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对本诉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若债务人不参加诉讼,法院难以查明其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影响代位权纠纷处理。债务人参加诉讼能让法院全面了解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如果您在代位权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