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让二婚时的婚前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婚前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二)若不想让婚前房产成为共同财产,就无需签订相关书面约定,并且保留好能证明该房产为婚前购买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三)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增值部分,要区分是自然增值还是夫妻共同经营管理产生的收益。若想确定增值部分归属,要留存好相关经营管理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