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要及时报警,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二)了解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有残疾或死亡情况,还有相应的额外赔偿。
(三)先尝试和逃逸者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争取友好解决。
(四)协商不成时,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若逃逸者有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逃逸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