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范围。责任方要清楚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造成残疾或死亡有额外赔偿;财产损失涵盖车辆维修、车载物品损失等,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要赔偿重置费用。
(二)了解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由自己承担。
(三)积极协商。主动与受害人沟通,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并及时履行。
(四)应对起诉。若协商不成被起诉,要积极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