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挪用公款用途,若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数额达六百万属数额巨大,一般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应退还挪用的公款。
(三)避免出现有能力退还却拒不退还的情况,否则会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公款退还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