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能体现自身经济状况好、生活环境稳定、可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材料,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同时收集老公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或其再婚家庭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二)了解孩子意愿:孩子已满八周岁,应了解其真实意愿,这在抚养权判决中会被法院重视。
(三)选择处理方式: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