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无证据证明肇事逃逸时,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交警勘查现场,主动提供自己所知道的相关线索,比如事故发生时周边可能存在的监控位置等。
(二)若证据足以查明各方过错,当事人要认真对待责任认定结果,理性分析自身在事故中的行为。
(三)当调查无法确定事故成因、划分责任时,仔细查看事故认定书的内容,确认信息无误。
(四)若对责任认定不服,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和理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