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机动车负全责时,要对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方面,要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赔偿等;人身损害赔偿则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若有残疾情况,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先由非机动车方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若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分歧,可通过协商、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