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协议约定不承认继子,内容仅不建立拟制血亲关系且不违法违规通常有效,存在免除法定抚养义务等违法内容则部分无效,纠纷可先协商,不成则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婚前协议若只是约定不建立拟制血亲关系,这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协议该部分有效。然而,若继子未成年且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义务,这是法定责任。若协议免除该义务,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此部分条款无效。当因该协议产生纠纷时,当事人先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认定协议效力并作出裁判。如果您在婚前协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