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刚半年离婚想要求退还彩礼,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符合上述情形,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未共同生活的分居证明、证明生活困难的收入证明等。
(三)与对方协商退还彩礼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在诉讼过程中,如实向法院陈述结婚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等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