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不同意孩子判归男方,应积极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以体现经济状况良好,房产证明等证实居住环境稳定,孩子学校的相关资料证明能给予更好教育资源。
(二)女方可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男方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或者男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三)若女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应尽量与男方协商,争取达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抚养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