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借钱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老婆要承担偿还责任,此时老婆应积极与老公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保障家庭债务妥善处理。
(二)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老婆也需偿还,老婆可要求查看相关证据,确认债务真实性和用途。
(三)若债权人无法证明且老婆不知情未追认,老婆无需偿还,老婆可收集自己不知情未追认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