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债权人,应要求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类型、范围、期间等关键内容,避免仅依靠口头担保。
(二)若已形成口头担保,可通过事后补签书面合同的方式,对担保事宜进行确认。
(三)在无法补签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注意收集与担保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也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