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角度:即便身处团伙案件,不要抱有不认罪就能逃脱法律制裁的想法,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二)司法机关角度:继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细致地收集各类证据,强化证据链,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遇到不认罪的嫌疑人,依靠事实和证据来认定犯罪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