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尽快明确责任划分,这是确定误工费和交通费承担主体的关键。
(二)误工费索赔:有人身伤害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误工证明等材料,向责任方索赔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仅车辆受损无人身伤害,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
(三)交通费索赔:保存好因处理交通事故、就医等产生的有效交通票据,向责任方索赔合理交通费用。
(四)保险赔偿: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责任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