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时,按约定处理,但违约金一般不超造成损失的30%,若认为过高可请求法院调整,法院会综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及预期利益等考量。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赔偿数额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