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判决后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请求再次起诉;若已生效判决又被异地法院受理,通常会被驳回;但有新事实证据等例外情况可重新起诉,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
法律解析: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和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在异地法院起诉,法院从遵循该原则出发,一般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也会裁定驳回。不过,当出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能支持新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判决被依法撤销等情况,就属于例外,当事人可以重新起诉。但重新起诉时,必须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而不能仅出于异地考量。
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情况,特别是对于是否属于新事实、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等问题拿不准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