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认真阅读起诉状,了解对方诉求及事实理由。
(二)若不想离婚,在答辩状中表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列举共同经历、感情基础等证据,庭审时同样陈述。
(三)若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出主张与方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争取合理分割;子女抚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从自身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方面阐述观点。
(四)按法院通知时间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理性表达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