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的50%。
(三)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有特殊情况,如子女患重大疾病,可适当调整比例。
(五)抚养费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
(六)父母可协议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期限,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七)若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子女有权要求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