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为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偿还。
(二)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同时保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