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期间通常不能直接添加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主要围绕上诉请求审理案件。
(二)若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三)随意在上诉时添加新诉求可能损害对方程序利益,所以要保障程序安定。
(四)若对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