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期间个人经营负债,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另一方未参与分享收益,一般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但举证责任较重。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中债务性质决定了清偿方式。当个人经营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时,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若能证明经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未参与也未分享收益,该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不过,实践中证明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较重,需要完善相关证据。如果对离婚期间个人经营负债的处理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债务性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