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和平解决,可先尝试就孩子抚养问题进一步沟通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后协议离婚,避免诉讼带来的繁琐程序和可能的矛盾激化。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以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同时,准备好关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相关材料,例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争取孩子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