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的共同遗嘱,在一方死亡时,在世方获得对方遗产份额,遗嘱部分生效,在世方死亡后,遗嘱全部生效。此时在世方应及时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二)共同指定第三人为继承人的共同遗嘱,要等两人都死亡,遗嘱才生效,第三人需留意两位遗嘱人情况,待两人去世后按遗嘱主张权益。
(三)若共同遗嘱约定一方死亡后在世方不得变更撤回内容,一方死亡时相关内容部分生效且约束在世方,在世方需遵守约定,两人均死亡后遗嘱完全生效。
(四)在司法实践中,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遗嘱条款和双方真实意思,当事人需提供能证明遗嘱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这表明遗嘱生效需基于真实意思,司法实践中认定共同遗嘱生效也需遵循此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