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全责时,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费用算,以正式票据为凭,先由交强险赔,不足用商业三者险赔,再不足由全责方个人承担,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在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需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产生的费用。并且交通费要有正式票据,票据还得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匹配。即便无法提供票据,只要能合理解释费用产生情况,法院也可能酌情认定。赔偿时,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若不够,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继续赔偿,还有缺口则由全责方个人承担。受害人可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起诉维权。如果您在处理此类交通赔偿问题时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