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挪用资金90万,嫌疑人应尽快归还挪用资金,争取从轻处罚。全部归还挪用资金,可体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从宽处理。
(二)主动向单位或司法机关坦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情节,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协助查明案件事实,也有助于争取从轻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