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后逃逸,可尽快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这样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主动赔偿其损失,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三)要认识到逃逸虽不是法定加重情节,但会被作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应放弃侥幸心理,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