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不宜抚养的情形,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父亲则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要从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方面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同时强调自己陪伴多、与孩子感情好,若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可说明改变环境对其不利。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让孩子表达想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且收集对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