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带孩子时,双方先自行协商抚养费问题,协商内容包括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三)抚养费通常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
(四)若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实际生活,子女可要求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