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确定事故责任划分,若对方全责,对方承担手机损坏赔偿;双方都有责任,按比例分担。
(二)赔偿顺序:先由对方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赔偿。
(三)准备证据:索赔时提供手机购买凭证、维修发票等证明手机价值和损坏程度的证据。
(四)协商与诉讼:若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受损方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