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贷款性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如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贷款;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二)对于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双方先协商承担比例,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经济状况判决,通常平均分担。
(三)对于个人债务处理。由负债方独自偿还。
(四)债务约定的效力。夫妻之间对债务承担的约定或法院判决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承债,承担超份额债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