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因出轨在离婚诉讼中未到庭,原告应确保法院已依法送达传票,这样法院可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进行缺席判决。
(二)原告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出轨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像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此增加法院支持离婚诉求的可能性。
(三)在财产分割方面,原告可主张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适当多分财产。
(四)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原告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争取。
(五)若证据不充分,原告应继续收集补充证据,避免法院不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