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应理性对待,通过协商等合法途径确定还款计划,避免随意要求拘留债务人。因为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涉及拘留。
(二)当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债权人可向法院及时反映情况,要求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对债务人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可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司法人员在采取拘留措施时,要严格遵循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有新的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时可重新拘留,但一年通常最多拘留两次,防止变相羁押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