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在处理离婚财产时,要清楚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属于共同财产。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也共同所有,但有明确只归一方情况除外,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属共同财产。
(二)先自行协商,夫妻双方就财产归属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三)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