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同一案件通常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重新立案,但在原判决、裁定被撤销或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足以影响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等特殊情形下,可能重新立案,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法律解析:
“一事不再理”原则规定,对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不过,当原案件的判决、裁定被撤销,意味着原判决、裁定的效力不复存在,此时可以重新启动立案审理程序。若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出现,像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原来不知情的关键证据等,且足以影响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也可能被允许重新立案。所以同一案件能否重新立案,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特殊情形以及是否能证明有重新处理的正当理由。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案件能否重新立案存疑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定性和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