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不签字不影响事故责任书效力,因为交警出具认定书是基于专业判断认定事故责任,不以双方签字为生效条件。
(二)若对方不签字,交警可记录情况完成送达程序。当事人无需因对方不签字而担忧,可正常依据认定书主张权利。
(三)若己方有损失,先尝试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
(四)若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认定书、损失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表明事故认定书送达后其效力存在,不以对方签字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