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发现资金被挪用,应先判断挪用资金的情形和数额。当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时,要在五年内尽快收集证据并向司法机关报案,以避免超过追诉期限。
(二)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需在十年内积极采取行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启动追诉程序。
(三)若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在二十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诉,若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