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保险公司,由其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对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进行赔偿,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对应赔偿残疾相关费用或丧葬、死亡赔偿金等。
(二)车主协助伤者收集医疗票据、病历、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理赔材料,配合保险公司调查。
(三)保险公司审核后在保险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
(四)若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伤者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