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约定都由男方承担,此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不知该约定时,仍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债;若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可按约定仅向男方主张债权。此时夫妻可与债权人沟通,告知约定情况。
(二)若能证明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如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该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债务用途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