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就抚养费数额先自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法院判决,此时要收集子女实际需要的相关证据,如教育、医疗费用票据等,以及父母双方收入情况证明,帮助法院确定抚养费。
(三)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20%-30%比例主张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四)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有重大疾病等,可主张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
(五)给付方式尽量争取定期给付,若对方条件允许,也可要求一次性给付。若对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