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主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二)准备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申请理由和保证方式。
(三)申请理由阐述要贴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四)保证方式可选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要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
(五)将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六)办案机关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则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保证金,不同意会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