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购买,产权登记在付款方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此为付款方个人财产,售卖时无需配偶签字,产权人可自行处分。
(二)若婚后夫妻对该房产有约定为共同财产,售卖时需配偶签字同意。
(三)即便房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参与房屋事务处理,第三方有理由相信其有处分权,可能出现复杂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