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婚前一方贷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另一方获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可协商归属与补偿,协商不成可拍卖分割款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本质上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然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源于双方共同付出,所以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规定应均等分割,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出资、还贷等因素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遇到离婚房产分割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