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转账记录证明款项交付,保留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若对方承认借款事实可作为证据,还可找知情人提供证人证言。
(二)协商还款:收集好证据后与对方协商,留存新证据。
(三)申请支付令:协商不成可申请,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提起诉讼: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判决,胜诉后对方不还款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