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案后一般不能诉讼保全,因为诉讼保全是诉讼中为保障判决执行的措施,而结案意味着诉讼程序结束。
(二)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以采取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和诉讼保全类似,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以此保障执行。
(三)在结案阶段若存在紧急情况,像对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在判决未生效时,可根据情况申请行为保全;符合条件时也能申请执行前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