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若无特殊情况本人务必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需本人表达意愿和陈述情况。
(二)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所以不出庭可能面临按撤诉处理或不利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