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诉讼时效:先判断借款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没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要求还款;若约定了且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况,债务人可能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协商解决:即便债务人没钱还,债权人也可先和债务人协商,制定新还款计划,更新债权凭证。
(三)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协商不成,没钱支付诉讼费等费用时,可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免交;也能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四)起诉与执行:凭借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等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